執行力與能力,還是能力更重要
一開始我們都認為“能力比執行力重要”,可能是因為如此,認為“執行力比能力更重要”會顯得與眾不同。再者,這個標題比較吸引別人眼球,在這個標榜成功的時代更加貼合別人心理,因此這類文章火了。再后來經過一些“成功學”以及“職場大師”的大力推廣之后,漸漸成為了一種主流的觀點。
可我總覺得有點奇怪。執行力嘛,應該是所有人都可以在短時間內做到的事情,只需要嚴格要求自己或者是經過一定的培訓皆可做到。能力需要一步步學習積累,是一個厚積薄發的過程。為什么反倒執行力更重要了呢?若是一個人有能力,然后做到執行力強不是更好么?
“大師”眼中,執行力就是聽從leader的安排,然后能夠不遺余力地將工作做好,重點在于努力的過程。然而一個leader即使再有能力也無法完成所有工作,即使再有能力不去做都不可能將工作完成。可是,這樣子那找工作還需要讀大學么,或者是人只要像機器那樣子就好啦,機械式工作,就像富士康流水線上的工人;或者是像一個陀螺一樣,撥一下轉一下,不撥就不轉了;亦或是像皮球一樣,被各種leader踢來提去。
要想干好工作,首先得知道該干什么,然后知道該怎么干,最后是將它干好。也就是能力是執行力的保證,因此能力比執行力更重要,沒有能力執行力將無從談起。比如你的老板讓你去調查一塊市場,你首先要知道你應該要到哪個地方去調查,然后你應該知道需要用到什么樣的方式,最后就是將數據收集好報告給老板。而你如果只有激情與努力卻不知道方法,必然無法完成這份工作。
那么在創業初期,要找的合伙人是需要培養的呢還是直接就找能夠勝任的呢?很多人說,合伙人要找“靠譜”的,其實,能力能夠勝任就是“靠譜”中的一條。創業要找的合伙人千萬不能找需要培養的。
找人需要的是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情的人。雖然我們看到馬云的“十八羅漢”后來要么成為了高管要么自己創業了要么成了職業經理人,他們的能力隨著公司的成長而成長。但是,千萬不能找一點能力都不具備的。不要抱希望于他們的成長,而是要在正確的時間找正確的人做正確的事情。就好像有人要做國創,因為缺一個負責技術的人,然后聽說有人是計算機學院或者是軟件學院然后就兩眼放光,在對對方能力完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去挖了。
為什么在創業初期選人這么重要呢?因為能力比執行力重要。
創業初期,不能找需要被管理的人,而是應該找自驅動的人,也就是知道自己該干什么該怎么干然后努力去干好的人。那些等著別人安排,不知道問明白自己應該干什么或者是什么也不干的,干脆讓他們滾蛋就好了。因此,一個好的合伙人,他要有足夠強的能力,然后被你的vision所感化,盡而愿意與你一起做事,去完成那個幾乎遙不可及的目標,自愿加入團隊中。而不是找一個滿腔激情的,能夠吃苦做事,渴望學習的人。千萬不要對這類人抱有任何希望。
喬布斯曾經說過“一個精英頂的上一百個笨蛋”,我們看到蘋果的成功與高管團隊不無關系,并且他自己本身也在用大部分時間來為蘋果尋找最優秀的人才。一群普通的工程師,對于研發一個操作系統將會完全沒有頭緒,即使是十萬個加起來都完全沒有任何用,而一個精英團隊則可以完成。因此Facebook公司認為一個精英抵得上十萬個普通人。
單打獨斗,靠一個leader來實現團隊80%的時代已經過去,在過去對于leader要求更多的是能夠擅長決策,擅長用自己的經驗或者是感覺進行指揮命令式管理,然后團隊成員要求具備強大的執行能力。而如今鐵腕、彪悍、個性鮮明地leader已經不再多見,取而代之的是擅長帶團隊實現別人價值,擅長放權管理的leader,比如不善言談的馬化騰、雷軍、李彥宏,他們本身給人的就是一個學者或者是工程師形象,而不是一個鐵腕的商人。同時團隊其他人,在這個團隊的話語權和重要性,更為凸顯出來,也正是如此,對于團隊成員的能力要求就更高了。
能力比執行力更為重要,無論是在創業團隊中還是在一個企業部門中。在創業團隊里,如果只要求執行力不要求能力,那么作為一個leader會忙死,到處處理問題,或者因為下面的人做了不靠譜的決定而生氣,要么就是團隊成員不敢做決策,啥事都得你來決定。而對于企業來說,中層管理相對高管來說的話,缺少的往往就是資質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