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方法》強勢出臺
近日,東莞人力資源局和東莞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了《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方法》,規范和加強我市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就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智通學習是全國優秀成人教育機構,廣東省中小企業培訓示范基礎,積極響應國家政策的號召,全力配合東莞市人力資源局開展的全市外地人員培訓工作。凡在東莞購買社保滿一年以的外地人員,到智通學習參加培訓,獲得國家、省市認證的證書。憑智通開出的發票及相關的證書均可獲得700-2300元的補貼(補貼明細見項目表:http://www.cbpedu.com/article/info/3439 )。
政策背景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2010] 3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11號),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64號)和廣東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財社[2013]4號)有關規定,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和東莞財政局制定了《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辦法》。
補貼資金
補貼資金是指財政安排用于補貼在本市就業的外地人員職業培訓和鑒定的就業專項資金。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益壽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注重績效、專款專用的原則。
市人力資源局負責編制全市外地人員的培訓計劃和資金預算,監督檢查外地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審核補貼資金申請;開展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純凈評估。
市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預算管理,審核補貼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復核補貼資金申請;辦理補貼資金撥付手續;監督檢查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組織開展績效評價。
補貼資金的使用范圍
(一) 職業培訓補貼
(二)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申領時間應在核發證書一年內(以證書上標識的發證日期開始計算),逾期不接受申請。同一級別不同工種或同一工種提升一級技能都可申請補貼,每人每年只能申請一次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補貼條件
在本市企業工作并在本市參加一年以上社會保險的外地人員,選擇智通學習所開設的課程參加培訓,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合格證書的,經鑒定合格,可以享受職業培訓和鑒定補貼。
東莞戶籍學員自主參訓補貼政策
一、政策說明
本市戶籍勞動力(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工勤人員不納入補貼范圍,普通聘員及未轉為普通聘員的臨時工作人員納入補貼范圍)通過自主參訓或自學,于2011年及以后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行業職業資格認證,通過自考、成人高考、電大開放教育或網絡教育獲得大專或本科學歷證書,且未申請政府其他形式培訓補貼的,可申請自主參訓補貼。政策從2011年5月1日始施;不限次數,每人5年內最高可領取5000元培訓補貼。
二、參訓流程
東莞市戶籍學員到智通培學習(含東莞各鎮區分校)按正常程序報名相關課程。
三、開設課程
(1)人力資源管理師(一、二、三級);
(2)企業培訓師(二、三級);
(3)會計(會計從業資格證、助理會計師);
(4)學歷教育;
四、補貼申請流程
1、學員憑證書到當地鎮(街)人力資源局申請;
2、需帶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自主參訓補貼申請表》;
3、屬自考、成人高考、電大開放教育或網絡教育獲得大專及本科學歷證書,申請人還需提供學歷證證明復印件;
4、人力資源局審核通過后,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款撥到申請人銀行帳戶;
五、補貼明細
項目
|
證書等級
|
補貼標準(元)
|
證書類型
|
一級
|
2300
|
E類
|
|
二級
|
1900
|
||
三級
|
1450
|
||
會計從業資格證
|
1000
|
B類
|
|
助理會計師
|
1000
|
初級
|
|
電大/網絡教育(專科)
|
2000
|
學歷認證
|
參訓流程
第一步:攜本人身份證到智通學習按正常程序報名相關課程
第二步:在智通學習接受專業知識培訓
第三步:報考相關專業資格認證
第四考:全國統一考試
第五步:獲得認證證書
補貼撥付流程
第一步:獲得證書一年內向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提供申領資料:
1、 參訓補貼申請表;2、身份證復印件3、2013年培訓后獲得的證書復印件 4、參加我市一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5、個人銀行帳戶復印件
第二步:鎮(街)人力資源分局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報市人力資源局核準。
第三步:市人力資源局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并在東莞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上向社會公布對象名單。
第四步:市財政局復核5個工作日內完成,培訓費和鑒定費撥付到個人賬戶。
如下圖所示